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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度柏祥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柏祥镇   2016-03-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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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政发〔201621

 

 

关于印发《2016-度柏祥镇地质灾害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柏祥镇2016-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发生地质灾害时,请认真抓好落实。

 

 

                   岳阳县柏祥镇人民政府

                    2016-3-28

 

 

 

 

 

 

 

2016-度柏祥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及《岳阳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抓好我镇2016-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实际,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案例》和我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措施和灾后应急求援等非政党工作程序的应急行动。

(三)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机构: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陈拥军担任,武装部长姚飞梁、副书记刘盟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党政办、监管办、派出所、国土所、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市 、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县委、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应立即报县委、县府及县级相关部门,并配合县应急工作组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姚飞梁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督促、检查、落实各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调查和评估;提出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指挥总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负责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各项常工作。

(三)指挥部下设6个应急工作组:

1.紧急抢险组。组长:姚飞梁,成员:赵雄、姚胜平、胡亮、黄大华、周威、任时轮、黄小江、许国喜、袁国华、梁杰、刘炎华、胥贤及各村基干民兵。主要职责:指导和支持灾区村调集抢险队伍和必要的设备,抢救受灾人员,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组长:杨秋文,成员:孙幸保。主要职责:调查、核实险情或灾情,组织险情或灾情监测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的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措施。

  3.医疗卫生组。组长:黄墩红,成员: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各村卫生站医务人员。主要职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治安保卫组。组长:熊治国,成员:派出所干警及镇治安巡逻队。主要职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质和灾区人员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基本生活保障组。组长:刘盟,成员:刘大保方威。主要职责: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质的供应、调配和管理,灾民的转移,临时安置及遇难者的善后处理、保险理赔等工作。

6.应急资金保证组。组长付冬生,成员:孙雄宇黄刚强、周志芳。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财物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指挥部办公室、各应急工作组及各相关人员以及各村,应制定具体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报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镇、各村、各部门应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灾物品、器械等物资的储备。   

(三)镇、各村、各部门应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四)镇、各村、各部门应当对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镇把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应急资金。

(六)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或国土所报告。

四、临灾应急

(一)国土所接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报告或发生大面积的灾害时,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应迅速组织应急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并向镇政府提出是否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

(二)镇政府接到启动临灾应急预案的建议后,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布置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并视险情宣布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三)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以得到指导和支援。

(四)灾害险情提到有效控制后,应当根据调查组建议,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及时组织实施。

(五)村应根据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