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墙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新墙镇   2016-02-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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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县办〔2012〕19号)精神,结合我县乡镇人口、面积、经济发展等因素和新墙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新墙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结合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墙镇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居(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委、政府机关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新墙镇党委、政府设4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牌子)。主要负责党务、政务、群团、财务、后勤和政法、治安、维稳、信访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牌子)。主要负责农业、工贸、交通、财政、统计、经济管理、土地承包、农民减负、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规划、住建、环保、国土、教育、文化、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便民服务等工作。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管等工作。

设立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司法所列入派驻机构系列,暂保持县乡共管,以乡镇管理为主的体制。

财政所有关机构编制问题另行研究确定。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新墙镇党委、政府机关行政编制35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核定新墙镇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2名。

核定新墙镇党委、政府机关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兼任镇长)1名、党委委员5名、副镇长2名。

三、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

按照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分开的要求,结合新墙镇实际,综合设置6个纯公益性事业单位:

(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加挂“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的牌子)。主要负责农业、农机、畜禽水产品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和新器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的防治;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动植物检验检疫;农业、畜牧水产资源管理和保护;协助农机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等工作。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 名。

(二)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加挂“规划住建环保站”、“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站”的牌子)。主要负责群众文化、体育、文化市场管理、文物景点保护、规划、住建、环卫、环保、农民专业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乡镇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 名。

(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救助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的牌子)。主要负责劳务介绍和输出、农民工权益保护、社会保障、新农合、新农保、低保、救助、便民服务等工作。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 0名。

(四)计划生育服务所。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为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服务,为已婚妇女开展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指导育龄夫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等工作。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 名。

(五)水务工作站(加挂“防汛抗旱办公室”的牌子)。主要负责农田水利建设及维护、防汛抗旱、水利科技推广、农村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农村供水、水土保持等工作。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0 名。

(六)林业工作站。主要负责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植树造林、发展现代林业以及协助调解处理林权和林地纠纷等工作。林业工作站列入乡镇事业机构序列,继续保持县乡共管、县管为主的管理体制。

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