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墙镇规范党员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墙镇   2015-06-29 00:00
浏览量:1 | | | |

新墙镇发〔2015〕37号

中共新墙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新墙镇规范党员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新墙镇规范党员管理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6-28

主题词:农村党员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新墙镇党政办公室2015-6-28印发

(共印60份)

新墙镇党员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保持农村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激励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党员分类管理机制、民主评议机制和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在富民强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管理原则

1、农村党员分类管理,主要采取量化考评的工作方式,由镇党委统一领导,由各支部具体负责,坚持一-两考评、两-一

清理,原则上在每-6-份和12-份实施。

2、农村党员分类管理量化考评,主要包括党员分类管理和量化考评两个方面,其中量化考评包括民主评议和现实表现量化考评两个方面,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民主评议为60分,现实表现为40分。

3、党员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得分计分办法:考评得分=民主评议量化考评得分+现实表现量化考评得分。

4、根据党员分类管理量化考评结果,确定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三、党员分类

农村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根据职业特点和身体状况,可划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在职党员(指村支委会成员,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中的党员),二是无职党员(在村级组织中不担任任何职务的党员),三是流动党员(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半-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活动的党员),四是荣誉党员(-老体弱、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参加党支部活动的党员)。

四、党员民主评议量化要求

1、民主评议的人员:

(一)评议对象: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

(二)参评人员: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其中,群众代表比例不低于党员总数的20%(含一定数量的县、镇人大代表或县政协委员)。

2、民主评议的内容:

(一)理想信念。是否存在丧失理想信念的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党的纲领和章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已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不拥护、不执行的问题。

(二)宗旨意识。是否存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个人名利斤斤计较的问题;是否存在不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甚至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骗取名利等问题。

(三)组织纪律。是否存在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问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诬陷他人的问题;是否存在搞非法组织活动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按时交纳党费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是否存在工作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的问题。

(五)廉洁自律。是否存在不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参与赌博、行窃偷盗、打架斗殴等问题。

(六)道德行为。是否存在不遵守社会公德,见利忘义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孝顺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的问题;是否存在生活腐化的问题。

(七)其他不符合党员标准的行为。

3、民主评议的程序:

(一)党员自评。参加考评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自我评价,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并形成《个人党性分析材料》,由支部在党务公开栏公示。

(二)书记点评。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民主评议会,支部书记根据党员自评情况,点评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三)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肯定成绩,指明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民主测评。参会人员根据每个党员的自评、书记点评、党员互评及当-现实表现进行测评打分。

4、民主评议的计分办法:

(一)考评等次及分值: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其中优秀计60分、合格计50分、基本合格30分、不合格计0分,弃权票计0分。

(二)具体计分方式: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60分+合格票?50分+基本合格票?30分+不合格票?0分+弃权票?0分)?收回票数。

五、党员现实表现量化原则

1、党员现实表现量化考评实行扣分制。依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各支部对党员现实表现逐一认定,对认定的问题实行逐项扣分,累计扣完40分为止。

2、对党员存在以下现实表现情况予以相应扣分:

(一)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党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分别扣10、20、30、40分。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不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存在不按时进站的落实计划生育手术任务要求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扣10分。

(三)不带头搞好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卫生评比本户被评为“较清洁”的扣5分,“不清洁”的扣10分。

(四)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出现乱占耕地等违法建设及其他违法行为;在执法部门规定时间内自行纠正的,扣10分;拒不改正,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0分。

(五)违反《信访条例》,参与赴镇、县、市、省、京非正常上访的,每次分别扣5、10、15、20、3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40分。

(六)个人主义严重,不顾大局,阻挠(包括教唆、指使他人阻挠)重点工程项目、公益事业建设或破坏企业周边环境的,扣20分,造成重大后果的,扣40分。

(七)不守诚信,偷税漏税,违法经营,长期(1-以上)占用、挪用公款公物,不按期兑现经营承包合同,无正当理由长期(1-以上)拖欠集体各类款项的,扣20分。

(八)品质恶劣,作风败坏,不尽赡养、抚养义务,限期整改未改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0分。

(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扣10分,在防汛救灾、森林防火以及突发性事件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扣20分。

(十)在组织换届等各类选举和党员发展过程中贿赂他人或收受贿赂的,扣30分。

(十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每次扣10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党费的,扣5分;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每次扣10分;参加党组织会议时扰乱会场秩序的,每次扣20分,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5分。

(十二)流动党员每季度未按要求书面或电话向自己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的,每次扣5分。

3、对党员量化考评工作消极对待,不提供相应材料的,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党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不交纳党费的;

(三)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四)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五)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且情节严重的;

(六)有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

5、对因同一问题受到不同层级处理的,依最高处理级别扣分;对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的,暂不纳入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再启动相关程序。

六、其他规定

1、按支部党员总数的15%确定优秀党员名额,优秀党员在考评中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60-89分(含90分及以上未被评为优秀党员)的,评为合格党员;50-60分的,评为基本合格党员;50分以下的直接评为不合格党员;连续2次考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评为不合格党员。

2、党员量化考评结果记入党员个人档案,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在全镇通报表彰。

3、被评为基本合格党员的,由支部下发《谈心谈话通知书》,并由联村党员干部或支部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提出改进要求。

4、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形成组织处置决定,按正常程序报上级党委审批。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起实施,由中共新墙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新墙镇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2.新墙镇农村党员常管理评分表

3.新墙镇党员谈心谈话通知书

4.民主评议党员分工

新墙镇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

党支部名称:时间:--

测评对象 测评内容 综合评价
理想信念 宗旨意识 组织纪律 工作作风 廉洁自律 道德行为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注: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内打“√”。党员民主评议测评的内容包括:

1.理想信念。是否存在丧失理想信念的问题;是否存在不遵守党的纲领和章程,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已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不拥护、不执行的问题。

2.宗旨意识。是否存在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个人名利斤斤计较的问题;是否存在不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甚至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的问题;是否存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形式主义,骗取名利等问题。

3.组织纪律。是否存在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问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诬陷他人的问题;是否存在搞非法组织活动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按时交纳党费等问题。

4.工作作风。是否存在工作消极懈怠,甚至失职、渎职的问题。

5.廉洁自律。是否存在不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参与赌博、行窃偷盗、打架斗殴等问题。

6.道德行为。是否存在不遵守社会公德,见利忘义的问题;是否存在不孝顺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的问题;是否存在生活腐化的问题。

新墙镇农村党员常管理评分表

党支部名称:党员姓名:

类别 计分办法 评分
民主评议(60分) 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60分+合格票?50分+基本合格票?30分+不合格票?0分+弃权票?0分)?收回票数。  
现实表现(40分) 由各支部对党员现实表现逐一认定,对认定的问题实行逐项扣分,累计扣完40分为止。(一)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党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分别扣10、20、30、40分。(二)本人及家庭成员不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存在不按时进站的落实计划生育手术任务要求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的,扣10分。(三)不带头搞好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卫生评比本户被评为“较清洁”的扣5分,“不清洁”的扣10分。(四)违反《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出现乱占耕地等违法建设及其他违法行为;在执法部门规定时间内自行纠正的,扣10分;拒不改正,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0分。(五)违反《信访条例》,参与赴镇、县、市、省、京非正常上访的,每次分别扣5、10、15、20、3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40分。(六)个人主义严重,不顾大局,阻挠(包括教唆、指使他人阻挠)重点工程项目、公益事业建设或破坏企业周边环境的,扣20分,造成重大后果的,扣40分。(七)不守诚信,偷税漏税,违法经营,长期(1-以上)占用、挪用公款公物,不按期兑现经营承包合同,无正当理由长期(1-以上)拖欠集体各类款项的,扣20分。(八)品质恶劣,作风败坏,不尽赡养、抚养义务,限期整改未改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0分。(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扣10分,在防汛救灾、森林防火以及突发性事件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的,扣20分。(十)在组织换届等各类选举和党员发展过程中贿赂他人或收受贿赂的,扣30分。(十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每次扣10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党费的,扣5分;无正当理由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每次扣10分;参加党组织会议时扰乱会场秩序的,每次扣20分,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5分。(十二)流动党员每季度未按要求书面或电话向自己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的,每次扣5分。  

附件3

新墙镇党员谈心谈话

通知书

同志:

根据《新墙镇农村党员分类管理量化考评办法》文件精神,我支部对全体党员进行了量化考评,你的量化考评结论为基本合格党员,经研究决定,对你进行谈心谈话。请你于--

时到接受谈话,就考评情况,实事求是的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支部委员会(盖章)

--

民主评议党员分工

清水村:黎晓军、万鹏

上游村、红光村:袁艳、袁育桃、方来兵

双枫村、先锋村:吴秀荣、冯敏、孙国栋

双港村、寺塘村:王建平、钟小毛、黄双薇

高桥村、金桥村:黄细波、张丰耀

水库村:李革伟、周大新

进塘村、周邓村:许庆华、袁风良、许国华

马形村、大桂村:彭文荣、屈四生

前进村、四义村:吴方红、陈胜保

桃源村、松源村:彭泽龙、唐佳、侯智敏

毛杨村、草岭村:罗向文、王红霞、张卫红

联河村、袁岭村:杨勇、李振保

燎原村、板桥村:侯二平、韩满根

植山村、沙河村:周满六、徐三华、周望伏

方杨村、老街居委会:童军、付火保、何凡、侯仕勇

十二公里居委会:王建平、付文香、杨青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