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7-05
新墙镇关于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
来源:新墙镇   2018-02-0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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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墙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部门:

《新墙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墙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新墙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工作重点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领导指挥机构

2.2 综合协调机构

2.3 专家咨询机构

2.4 各地应急机构

3 灾害分级

3.1 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3.2 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3.3 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3.4 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全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岳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所称雨雪冰冻灾害,指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极端天气造成的大面积雨雪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1.3.2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镇以外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镇与外镇市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镇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以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工作为先导,认真抓好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各项防范措施,依靠基层力量,提高基层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加强预防和处置雨雪冰冻灾害的研究,提高科学应对水平。

1.5 工作重点

(1)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维护社会稳定;

(3)保障电力供应和通信安全畅通;

(4)保障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5)保障农林业作物生产安全和设施安全;

(6)保障市场商品物资供应和价格稳定;

(7)保障城乡建筑、市政设施等易损工程的安全;

(8)保障人民群众信息知情权,稳定公众情绪,营造良好的防灾抗灾舆论氛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领导指挥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和各地应急机构组成。

2.1  领导指挥机构

应对特别重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镇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新墙镇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1.1 镇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周立雄。

副指挥长:张磊、朱雄光、彭文荣、李志宏(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适当增加相应副指挥长)。

成 员:党政办、镇人武部、交警二中队、民政所、镇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水务站、林业站、卫生院、教育联校、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站、综治办、农电所、自来水公司、原水公司、公共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新墙河居委会、农技推广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2.1.2镇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2.1.3 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镇党政办:负责汇总各地灾情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牵头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相关事宜,督促、检查镇党委、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民兵预备役参与地方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好有关抗灾救灾综合工作。

镇人武部:组织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参加抢险救灾。

教育联校:负责全镇学校(幼儿园)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会同县维稳办等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必要时依法实施交通管制;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交警二中队:负责指导全镇城乡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与有关部门做好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疏导,交通执法和勤务,特种车辆及其标志的秩序管理,重要警卫和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以及协调各地对有关物资、人员的牵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指导全镇公路交通的治安管理工作。

民政所:组织、协调全镇雨雪冰冻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指导各村(居委会)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财政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灾情核查、评估和上报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资金并且提出救灾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拨落实到位,加强救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国土资源所:负责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引发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应急调查和灾害评估工作。

水务站: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

林业站:负责核查、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林农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赴灾区对林农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林业生产。

农技推广中心:制定畜禽、渔业生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科技人员加强养殖小区防寒抗冻、抗雪保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组建救灾防病应急队伍,随时准备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对各村卫生应急工作进行指导和援助;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应急物资储备和综合管理。

安监站: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性检查、督查,组织专业救护队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工商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依法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灾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加强灾区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灾后重建所需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生活生产必需品的市场管理。

综治办: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及时化解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农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和重要、高危用户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网受损电力设施的抢修,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生活的电力供应。

原水公司和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人员针对水厂生产设备设施、供水泵站、供水管道的安全运行进行实地检查,杜绝隐患;宣传水管水表防冻知识, 提醒大家做好供水设施的防冻保护。

新墙河居委会:负责加大宣传力度,上门向居民提出防范应对建议,普及防灾避险知识,引导居民注意安全,避开恶劣天气出行,防寒保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明确责任分工。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到各居民点深入了解,及时组织管理人员在重点隐患处以及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全面清查工作,同时,告诫驾驶人员注意行车安全,严禁无证、超载和车辆带病上路状况发生;实行应急值班制。加强对雨雪冰冻天气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镇公共文化与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广播站负责利用村村响广播多轮播放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知识和防范措施;城建办负责做好防冻、防滑、防坍塌、防坠落等相关工作;加强对道路路灯应急管理;加强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加强基础设施维护检修。

2.2 综合协调机构

2.2.1镇指挥部办公室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期间的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需要指挥部办公室设立综合协调组、交通运输畅通组、能源物质供应组、基本生活供应组、基础设施抢险组、医疗卫生救援组、社会治安维护组、人员转移安置组、应急处置力量支援组、次生灾害防御组等。

2.2.2镇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镇指挥部工作指令,及时掌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工作简报;

(4)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研究会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发展趋势;

(5)收集整理成员单位上报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和灾情动态,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并及时通报;

(6)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抗灾救灾的应急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拟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新闻发布方案及内容,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评估工作;

(8)完成镇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依托镇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建立防范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专家咨询机构,主要参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重要信息研判、应急处置和应对评估等工作,为镇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2.4  各地应急机构

各村应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等应急工作。

3  灾害分级

按照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四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3.1  一般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镇内四分之一以上村出现低温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对交通运输、电力供应等有影响,或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1)24小时内降雪量已达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5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地面结冰直径(厚度)在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2  较大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镇内三分之一以上村 出现低温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对交通运输、电力供应等造成影响,或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1)24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直径在8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5)其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情况,需要县政府应急处置的。

3.3  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镇内二分之一以上村 出现低温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对交通运输、电力供应等造成较大影响,或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1)24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15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直径在12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5)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上级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

3.4 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镇内三分之二以上村 出现低温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对交通运输、电力供应等造成影响,或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1)24小时内降雪量达20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2)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3)雨凇、电线积冰直径在15毫米以上,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4)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报雨雪天气持续。

(5)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上级政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