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乡发〔2016〕6号关于印发《长湖乡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长湖乡   2016-05-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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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乡发〔2016〕6号

 

中共长湖乡委员会

长湖乡人民政

关于印发《长湖乡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村、部门: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长湖乡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长湖乡委员会

                                 长湖乡人民政府

2016-3-24

 

 

长湖乡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湘区改发[2016]2号、岳发[2015]18号和岳县发[20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并村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县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总体要求,立足本乡实际,围绕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这条主线,以“精简、效能、统一”为目标,以经济杠杆为手段,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合理确定建制村的规模和数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促进和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并村改革,减少建制村的数量,扩大建制村的规模,优化建制村的布局。村级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班子结构优化,管理能力提高,经费保障到位;村级经济得到发展,形成产业特色,集体收入门路拓宽,农民收入增加;农村面貌得到改善,整合资源要素,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村级自治能力得到增强,管理制度健全,村规民约完善,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建立起“村为主、乡负责、县统筹”县域治理机制,实现“优势互补、规模适度、实力增强、班子更优、机制更活”的目标。

三、合并标准及任务

目前,全乡31个村,总人口3.99万人,改革后合并成10个村,村级人口规模在4000人/村左右。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片规划、片长负责原则。全乡31个村分成5个片,由5个负责干部担任片长,各片在片长带领下,下村走访座谈,充分考虑各村历史沿革和历来按片开展工作的惯例,按照3至4个村合并成1个村的原则,科学制定并村改革工作方案。

(二)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原则。并村工作要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三个不变”原则。要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利益。在实施过程中,规定的“动作”必须到位,规定的程序不能任意简化,尊重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坚持合大并强、促进发展原则。并村方案要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沿革、风俗习惯、水系流向、山脉走向、群众意愿等方面因素,开展调研走访,召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座谈会,尊重民意,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出发,并村后有利于促进村经济社会发展。

五、工作步骤

全乡并村改革工作在2016-4-30前完成。总体按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常务副组长,所有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明确党委副书记李海鸣同志任并村改革工作办公室主任具体专抓,财政所、党政办、民政、司法、派出所、林业、国土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召开党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并村改革工作,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2.召开全乡干部职工、部门负责人、全体村干部参与的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并村改革工作。各村分别召开村党员、组长和村民大会或村民户主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深入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发放资料、横幅标语、广播电视播放等多种形式,宣传并村改革工作的目的、意义、要求和方法步骤,做好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争取他们支持并参与配合搞好并村改革工作。

(二)清产核资阶段

1.成立长湖乡村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乡长王四平同志任组长,分管经管副职戴洪波同志任副组长,纪委、经管、财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一是指导各村财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摸清家底,核定权属,做好登记,张榜公布清理结果;二是在合并期间冻结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监管村合并期间原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经费开支。

2.截止3-31全乡31个村报帐工作必须全面结束,3-31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印章收归乡党政办统一保管。

3.3-31冻结31个村的财务、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杜绝新的债务产生,确需发生的常运转经费开支和项目建设资金需经集体研究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批后报乡主管领导签字方可入帐。

(三)制订方案阶段

1.征求意见。全乡按5个片的分工深入各村开展调查研究,负责摸清本片原所辖村合村前各村规模、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文渊源、资源分布、发展现状、村级集体资产、债权债务和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调研座谈、意见收集、情况归纳整理等工作,提出本片原所辖村的合并方案,交由党政办公会商议、决策;新合并村方案出台后,负责指导和督促新合并村村名确定,村部选址,临时工作委员会人员配备,按要求召开好相关会议,积极协调处理好并村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并村依法依规、平稳有序推进。

2.制订方案。各片、村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制定科学合理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一是各片、村提出合并方案。在反复协商、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各片、村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合并方案。二是规范新村命名。新村命名要严格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合并后的村名原则上选择著名地名、历史用名、文化特色名、合并村中的一个名或合并村的融合名,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县民政局地名办认定。三是合理选择新村办公场地。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原则,选择交通比较便利、群众办事方便、人口相对集中、地理位置中心、现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模、条件较好的作为新村办公场地,选址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认可。四是村民会议通过方案。合并村召开村民户主会议表决通过实施方案,并签字认可,由乡政府研究报批。

3.报批方案。各片、村把按程序形成的实施方案报乡民政所审核、乡人民政府审批,并由乡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民政局审核、县人民政府审批。报批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①关于并村工作的请示包括并村理由、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合并具体方案(村的合并、新村命名、办公场所地点等)、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内容;

②村民会议记录;

③村民会议决议;

④村民签字意见表;

⑤并村前后有关村地域面积、耕地、人口、户数、党员人数、村“两委”干部等基本情况;

⑥并村前后区划图。

(三)组织实施阶段

1.组织实施。一是公布方案。召开村组干部、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公布并村批准方案,让群众知晓。原村“两委”牌子由乡镇统一收回。二是成立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在换届选举前,成立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工委书记由乡党委决定,临时工作委员会负责主持新村全面工作至2017-换届选举完为止。三是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所有财务账目、现金、存款在账目截止后,统一移交转入新村账户;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一律并入新村账户,收益使用和利益享受按原范围不变;原村债务按性质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原学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集体山地等集体资产一并转入新村资产分类统一管理。四是合署办公运行。新村成立后,要及时召开好临时工作委员会成员会议,明确临时工作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坐班集中办公,移交接管合并前各村档案资料,依法依规运行新村各项工作。

2.建章立制。并村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进一步明确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党建、村级资产财务管理、村民自治、村干部管理等各项村级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村组干部的培训管理和指导,制订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建设。

3.检查验收。并村工作结束后,乡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村并村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村民对并村工作的了解程度;村民和村干部对具体问题处理的满意度;各种移交手续办理,有无国有集体资产流失情况;村干部配备、补助标准及落实退任干部奖补情况;新的村级班子工作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新的村班子运行情况。检查验收后,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乡并村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六、切实解决好并村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1.关于新设建制村名称的确定。建制村的命名要按照《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地域特征、历史沿革、文化渊源,考虑地方知名度和群众认同感,选择著名地名、历史用名、文化特色名,尽可能以原有建制村拟作为中心村的,或者最有影响力的,或者当地历史文化名村命名,或者使用融合名。对争议不定的村名,由乡党委政府确定备选方案后报县民政局地名办按相关程序认定。

2.关于新设建制村驻地的选择。村委会驻地应当选择已成为或可以发展成为本区域内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的位置,且尽量靠近本辖区中心,要按照方便群众办事和发挥现有资产作用的原则,由乡人民政府制定方案,征求村民代表会议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确定。

3.关于村级债务的处置。原村债务要按照“界定权属、分清类别、利益不变”的原则进行清理锁定,不能因债务处置问题影响并村工作的推进,新设立建制村后一并移交,逐步化解。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并村改革工作各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此项工作负全责。财政、民政、经管、纪检等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乡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乡民政所要负责全乡并村改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乡宣委、文社中心要加强并村工作宣传与舆情处置;乡财政所、乡经管站要指导村级财务核算、锁定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乡党政办、组织办要及时指导各村妥善做好资料移交归档工作。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并村工作中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的处置,确保并村改革工作期间社会稳定。

(二)实现平稳过渡。调整后的村组要建立临时性过渡班子,实行合署办公,原村实职干部原则上都进入新村过渡班子,分工负责各项具体工作。新村党组织班子暂由乡党委采取指派负责人的方法明确,也可委派或指定乡干部临时担任村务工作组组长。

(三)妥善处置村级债权债务。一是对村级账务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核实账目往来,锁定债权债务,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已锁定的债权债务,整体打包并入新村,并公开账务。三是按照“先调整后处置”的原则,妥善处置集体资产,因村制宜,区别对待,且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四)严肃纪律。在合并调整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的规定,坚决做到“十个不准”:一是不准处置、转移村集体资金和实物资产;二是不准变卖固定资产,暂停一切资产租赁、工程承包等行为;三是不准突击安排由行政村支付报酬的人员;四是不准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五是不准突击花钱,不准用集体资金吃喝、送礼、组织外出学习考察;六是不准擅自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滥发钱物;七是不准虚设、伪造债权债务,毁灭账册;八是不准瞒报、漏报和虚报村集体资产;九是不准建“账外账”,私设“小金库”;十是不准拖欠、占用村集体款项和实物。严格坚持依法依程序办事,严厉打击和处理恶意阻止和破坏行政村合并调整工作的违法行为,严格追究在行政村合并调整工作中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纪律责任。乡纪委对合并调整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督查、督办和查处。

 (五)切实做好稳定工作。各工作组、各包片联村干部、各村干部要认真排查、妥善处理并村改革工作中的矛盾纠纷,必须高度重视并村改革工作中的社会稳定问题,深入村级调查研究,摸清影响并村改革工作的各类遗留问题,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确保全乡并村改革工作规范有序、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