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7-05
长湖乡2021年清明节森林防灭火实施预案
来源:长湖乡   2021-06-21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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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是我国民间传统的扫墓习俗,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及重点地段的森林防火工作,严禁野外火源管控,为了做好我乡森林防灭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森林火灾、火警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森林防灭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我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的稳定。

二、时间安排

本方案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4月7日执行。

三、工作要求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完善相关的领导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乡、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清明节期间,各村总支书和主管干部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  

3、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即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主管干部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

5、乡、村干部和巡山护林人员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如因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工作内容

1、森林防火宣传

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清明节期间要召开森林防灭火专题会议,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车、宣传标语、宣传条幅、一封信、微信广告平台及朋友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宣传,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灭火工作中。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形成一种良好的防火氛围,充分激起群众防火热忱,达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2、全乡在三个重要地段、流动人口较多设立关卡,每个关卡不得少于三人进行劝阻宣传。

3、野外火源管理

切实抓好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根本性措施。特别是清明节祭祖人员的增加,火源管控难度大大增加。各村要加强野外巡查,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党员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约束村民野外用火行为。各村必须成立护林巡查队,划分责任区,进行密集巡逻督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重点地段、密集坟地等进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强巡查,做到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4、火灾组织扑救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联村乡领导必须要亲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乡、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复杂、火势很难控制的应及时向乡、县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兵支援。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扑救,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正确运用“三打”和“三不打”的扑救战术,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五、强化督查

1、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会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发现哪个村有人员脱岗或擅自离岗的将进行全乡通报批评,并按相关纪律处理。

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3、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违反防火纪律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追究责任中,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战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落实责任

1、明确森林防火责任。联村领导是本片森林防火的直接领导,各村总书记和村主管干部为各村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配合抓落实。凡发生森林火灾,将依照问责制处理。

2、开展专项督查。清明节前乡政府组织一次督查。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包村包片干部是否在防火岗位;查巡查队是否组建,是否出动,是否有火情的记录;查值班调度的记录;查防火物资储备。

 

 

 

长湖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