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7-05
黄沙街镇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来源:黄沙街镇   2017-02-09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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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政发〔2017〕5号

黄沙街镇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各村、相关部门:

禽流感是一种严重危害养禽业的传染病。一旦发生,将给养禽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近期,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在我国多地出现,截至2月6日,我省已经出现23例病例,我市出现3例确诊病例,全县启动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二级应急响应,防控形势严峻。为加强禽流感的防治力度,做好我镇防控工作,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和省、市、县关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周密部署

对疫情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做到及时决策,迅速行动,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从容应对。同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储备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力争以最快的速度控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维护和保障社会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二)预防为主,严密监控

防治禽流感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实施检疫、免疫、扑灭、消毒综合防治措施。建立长期有效的防控体系,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对有关信息及时进行综合分析,监测预报,力争对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三)坚持“三个依靠”

“三个依靠”即: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

⒈依靠已有的成熟科学技术,对禽流感进行科学防治,包括普查、消毒、免疫、监测、检疫、扑灭、封锁、隔离等。

⒉依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坚决控制禽流感疫情。

⒊依靠广大的干部群众,启动镇、村、组、片、户(场)“五级”联防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重点强化农户、养殖户的责任心,做到群防群控。

二、应急处理

(一)一般情况下:

⒈利用科普资料及会议等形式宣传禽流感的临床症状、防疫、消毒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⒉加强养禽场的饲养管理,实行“全进全出”的饲养管理模式。重点加强饲养性管理,禽舍消毒灭菌工作。

⒊实行积极的免疫预防政策对亚型等低致病性禽流感,普遍的免疫接种;对H5N1型禽流感或其它型禽流感受威胁区的禽类实施高密度紧急预防接种。同时要建立详实的禽流感免疫档案。

⒋加强检疫工作,严防外疫流入我镇。畜牧站要加强对进出我镇的禽类及其产品进行验证查物,防止疫病传入、传出。

(二)出现禽流感疑似病例或新发病例时:

⒈发现疫情后,各村立即报告给镇卫生院及农推中心,并立即上报镇政府和镇防控禽流感办公室。

⒉紧急设配应急人员和物资立即赶赴现场,并转诊可疑病例。

⒊镇政府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疫区封锁令,并立即组织相关站所按照封、杀、消、免、检、监六字方针进行紧急处置。

⑴封锁:发生疫情时按照封锁令的要求,对疫点、疫区实行全面封锁。

⑵扑杀:病禽经确诊后,疫点周围公里范围内所有易感禽类就地进行扑杀。同时对扑杀的禽尖进行焚烧销毁、深埋处理,杜绝疫病传播蔓延。

⑶消毒:对疫区内所有的舍、饲养区、禽类活动区、通道及所有的物件、器具、饲料、垫料、排泄物、污物、污水等进行彻底消毒,每日两次,延续地带每日一次,直至解除封锁。

⑷紧急免疫接种:疫点周围——公里范围内的易感禽类,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根据有关规定限制其活动。

⑸检疫:对进入流通领域的易感禽类进行专项检疫,必要时采集病料送实验室化验;对进入流通领域的禽产品要加强检验,以切断疫病传播的机会。

⑹监测:在解除封锁前进行疫情监测,确无疫情天后方右解除封锁。同时定期对疫区和周围禽群采样化验,防止疫情再度发生。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成立镇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费时铭

副组长:彭 会

成 员:卫计办、卫生院、农推中心、林业、市场、教育、派出所、财政及各村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镇防控禽流感办公室,办公室设卫计办,由卫计办与卫生院共同负责协调事宜,胡云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874011391。

(二)站所职责

1、卫计办及卫生院

负责开展疫情监测、报告、分析和预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广大群众防病能力;

(3)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培训工作,做好应急准备;

(4)开展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临床知识和感染控制培训,做好疑似病例的转运、临床诊断和救治准备工作;

(5)发热门诊规范设置和开展情况以及疾病控制部门设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农推中心

(1)调集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参加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2)作好疫情的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诊断疫病,迅速对疫情等相关情况作出全面分析、评估,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3)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组织实施;

(4)做好动物防疫设卡监督检查工作,禁止外地鸟或禽类进入镇内;

(5)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的应急物资等;

(6)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7)培训动物防疫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组织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

(8)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3、市场所:负责加强对流动环节禽类及制品的监管,打击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加强对市场、超市、食品店等经营单位的检查,严防没有合法来源的禽类及制品和病死禽的销售。

4、财政所:负责扑灭、监测、消毒处理等经费的安排,做好禽流感防疫物资购置,并加强防疫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5、派出所:做好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配合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根据对疫区(点)封锁情况,加强对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的监督,关闭疫区内禽类及其产品市场,取缔非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活动。

6、林业站:负责监视野生动物及其疫情的通报,加强野生动物特别是候鸟的迁徙情况的分析、研判和预警。同时,打击违法捕猎、买卖、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切断野生动物疫病传播途径。

7、中心学校:负责加强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和复课登记制度,加强学生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奖励与处罚

(一)对参加疫情应急防治工作的人员,镇政府应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在突发禽流感应急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预以表彰和奖励。

(二)对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疫情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疫情传播、流行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