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县人民政府公布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4-03-25 15:19 浏览次数: 1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岳阳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乡镇政府和县直各部门201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施行以来,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管理,及时并规范公开政府政务信息,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县政府办公室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县政务公开办负责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

(二)完善制度建设。按照信息公开管理要求,积极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发布信息责任追究等制度,对信息公开职责、信息公开内容及流程进行了明确,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三)开展学习培训。召开了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传达市、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指示和精神,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加强了队伍建设,提高了规范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

(四)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县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在版面设计和栏目设置上进行了优化,设置有关法律规章、政府文件、招商引资等栏目,将政府机关的机构职责、办理指南、工作动态、联系电话等在网站上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栏目内容涵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五)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规范和丰富了公开内容。特别是加强了事权、财权、人事权以及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的公开。如: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规划以及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都通过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页等实行了公开;对政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的使用等情况,坚持执行向县人大报告制度;每-3-及时发布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度报告等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条例》和新《保密法》的有关规定,我县充分运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触摸屏、政府公报、各项专栏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迄至2013-12-31,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总数为3001余条,其中:概况信息31条,计划总结34 条,法规公文433条,工作动态539条,人事信息39 条,财政信息37条,政府事项业务类信息744条,其他信息1890 余条。向市党政门户网站报送信息704余条,通过本级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1416余条,其中公开本级政府信息432余条,公开各部门信息984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有关程序,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今-以来,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零起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组织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统筹推进工作机制仍需强化;信息公开服务作用仍需加强,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

  2014-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建立主动公开长效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提升常管理工作效能,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机制。四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为公众查询信息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