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人民政府公布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南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岳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由岳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4-度,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狠抓国务院办公厅安排部署的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监督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1、扩大公开范围。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为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作用,今-以来,按照《条例》规定,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不断扩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范围,不仅全面公开机构设置、职责权限、法规政策、规划计划、行政许可等常规性政府信息,而且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也加大了公开力度;除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外,公共企事业单位今-也一并纳入了-度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对5大类18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及时全面公开,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专栏。
2、拓展公开渠道。县政府网站群是县政府及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互联网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的官方平台,目前我县已有53个县直部门和乡镇均按照要求建好子网站,并设置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专栏。
3、加强督促检查。一是强化督查。加大了乡镇、县直部门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对网上信息更新及时、内容规范完善的乡镇及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信息公开不全面,需要完善加强的单位予以及时通报督促;二是强化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两项指标数据被县人大常委会直接运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成为人大常委会对部门工作审议的重要指标。
4、推进基层公开。开展了乡镇、村(居委会)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确定了新墙清水村、鹿角岳武村、中洲天灯村等5个试点示范村(居委会),带动了全县乡镇、村(社区)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95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63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1、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853条。
2、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03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1起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县法制办收到行政复议数量15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被依法纠错数2件,其他情形数12件;收到行政诉讼数量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3件,其他情形数3件;无举报、投诉事项。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其中全职人员0名,兼职人员2名。2014-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为20万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行政机关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缺乏专人负责,信息不能及时、全面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有待完善,部分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平台相对单一,不能合理运用现代化的信息发布平台,网上公开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分类不科学等问题。
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县将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平台和载体,及时、准确、全面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各乡镇、县直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充实、完善门户网站中相关栏目的内容。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强化公开重点,在2014-八大领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招投标信息、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推进以教育、卫生、三农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同时,加大对涉农专项资金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提升公开的透明度和效率。三是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改版升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手机短信、热线电话、设置信息公共查询点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八、附表
附表:岳阳县2014-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度)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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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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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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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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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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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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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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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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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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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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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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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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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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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5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095
|
3、政府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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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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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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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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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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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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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3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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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列》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3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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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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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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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