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岳阳县残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25 15:19 浏览次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2015-度县残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人员和收费情况等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

2015-,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会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优化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站作用等措施,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充分保障社会对残疾人工作的了解,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工作的影响,有力地推动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顺利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我会成立了县残联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我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理事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加强学习,广泛宣传

县残联坚持认真做好各项学习宣传工作,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质。一方面,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县政务中心组织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及会议。另一方面,利用“六五”普法和集中学习的机会,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县残联办公室组织学习、研究、安排政务公开工作3次,做到了有研究、有安排、有落实。

(三)强化责任,严肃纪律

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股室,并明确有关责任人,对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总责。根据《岳阳县残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上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残联门户网站公布。逐步建立政府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内容,细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审批等,使信息公开从组织领导、职能分工、人员责任到网站建设、工作流程、管理监督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会遵循“及时、全面、准确”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信息采集采用电子文档网上填报方式,由各股室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各自信息全面梳理、逐级审核、及时填报。办公室负责人初审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定。截止2015-底,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台、《中国残疾人》等各类媒介主动公开了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基层动态、政策法规信息等信息1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件。

五、工作人员和收费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县残联办公室3名全职人员。

2、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2015-,县残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在下一步工作中,县残联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培训力度,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并逐步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运行工作,推动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