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7-04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责任清单
来源: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11-10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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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责任清单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下同)和城市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本局起草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管理工作
2、负责起草和修订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指导乡镇城镇管理和城管执法、燃气管理、垃圾处理等
2 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负责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 1、 负责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使有关的部门的工作协调。
2、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执法证件的管理;指导行政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本系统的普法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和监督考核工作。
3 参与城市建设管理规划设计评审、重点工程可行性方案论证和公用基础工程设施规划设计审查。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参与涉及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路灯建设、燃气管道设置等建设评审、论证和审查
2、建立健全数字城管平台,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
3、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调研、政务公开、宣传报道、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
4 负责系统内城市路灯、园林绿化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方面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环卫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维护、路灯维护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1、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等方面专项经费年度计划的拟订和报批。
2、审核和收取相关管理规费。
3、负责管理专项经费、事业经费、专项资金、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
5 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拟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负责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环卫基础设施管理。 1、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市容、环卫管理专业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2、拟订和组织实施城区市容标准和环卫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指导、协调、监督市容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环卫基础设施管理。
4、指导、协调、监督市容管理和集中整治工作;
5、负责组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负责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管理
6、负责垃圾分类管理的监督落实;
7、依法负责权限范围内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
6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户外广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的日常监管,对不符合广告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定期维护和清理。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户外广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并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的日常监管,对不符合广告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定期维护和清理
3、负责户外广告管理行政审批工作,和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审核
7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负责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1、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负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竣工验收,园林绿化建设维护项目批后监管和验收工作
3、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维护建设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园林城市”和“园林式单位”的创建工作;指导各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庭院的园林绿化工作;
4、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8 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拟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影响城市道路作业许可。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城市照明、供气、加油加气充电设施、公共厕所和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开展日常巡查和运行管理。 1、负责制定各类市政公用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市政公用设施日常巡查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市政公用设施开展应急抢修和日常养护,保障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
3、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维修养护项目批后监管工作
4、负责制定城市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维修养护计划;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及景观照明等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的立项、申报、设计审查、招标管理、施工安全监管、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5、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养护项目统计、汇总工作
6、负责市政设施管理行政审批工作,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影响城市道路作业许可
9 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规,拟订全县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与管理城市供气和燃气市场。负责拟订本县供气、供热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城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负责天然气行业市场管理工作。 1、负责全县供气、供热特许行业的市场准入和管理,及查处燃气行业违法行为的处罚。
2、制定城市燃气、供热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拟订城市供气、供热行业发展规划及其产业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组织燃气工程可行性论证、立项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燃气安全管理。承担本县供气、供热及相关商业网络企业资格审查、考核工作
4、负责燃气管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授权许可等行政审批
10 贯彻执行省市机构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根据授权,行使城市管理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
2、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根据授权,行使城市管理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
3、行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工商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根据授权,行使城市管理范围内工商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分行政处罚权
4、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根据授权,行使城市管理范围内公安交警管理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根据授权,行使城市管理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水务管理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根据授权,行使城市管理范围内城乡规划管理部分行政处罚权
11 负责城市日常管理职责 1、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2、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3、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开展日常巡查和运行管理
5、负责城市路灯、园林绿化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