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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服务指南

来源:岳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12-11 16:23 浏览次数:1

一、基本编码

二、事项编码

三、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审批

四、事项许可

行政许可

五、设定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

六、行使层级

县本级

七、权限划分

八、行使内容

九、实施机构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和市场管理股

十、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十一、法定办结时限

3个月

十二、受理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

(二)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四)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申请材料

1、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登记申请表。

2、验资机构出具的不少于1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证明。

3、自有场所的房产证明或不少于1年租赁期的场所租赁协议。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证明。

5、5 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包括个人情况登记表、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制度未出台前,取得人力资源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中介服务相关培训证书、从事人事人才工作5年以上都暂可视为具备从业资格)。

6、健全可行的工作规则,包括开展服务的流程、规范和内部管理规章及工作制度。

7、属企业性质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四、联办机构

十五、中介服务

十六、办理流程

受理(1个工作日)→审查(55个工作日)→决定(2个工作日)→送达与发证(2个工作日)

十七、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八、结果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办职业介绍许可证

十九、结果样本

二十、是否收费

二十一、收费标准

二十二、收费依据

二十三、服务对象

社会各类人员

二十四、办件类型

民办非企业

二十五、承诺办结时限

至受理之日期起60个工作日

二十六、通办范围

岳阳县行政区域内

二十七、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二十八、预约办理

二十九、网上支付

三十、物流快递

三十一、运行系统

国家级

三十二、办理地点

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业促进和市场管理股

三十三、办理时间

每周1-5的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7月-9月为下午3:00时至6:00时)(节假日除外)

三十四、咨询电话

0730-7607988

三十五、常见问题

三十六、监督电话

0730-760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