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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县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万吨机制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0-03-04 10:01 浏览次数: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3月4日-2020年3月1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70(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3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年产80万吨机制砂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县公田镇横铺村

建设单位

岳阳县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县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岳阳县公田镇横铺村建设年产80万吨机制砂石建设项目。本项目共建设两处厂区,一处位于横铺村孙家组(以下简称厂区1),厂区中心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13°25'56.63"(113.432397°);北纬:29°12'6.21"(29.201726°);另一处位于长源五星矿区(以下简称厂区2),厂区中心地理坐标范围为东经:113°27'7.37"(113.452048°);北纬:29°12'29.06"(29.208073°)。总占地面积12000m2,其中厂区1占地约5000 m2、厂区2占地约7000 m2;项目总投资1430万元,总环保投资16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和机械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但施工前应切实做好污染防治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破碎筛分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和运输起尘。项目采取湿法作业方法对原料进行加工,生产线布置在密闭车间内,皮带输送采取密闭输送,其中初破(颚式破碎)、二次破碎(圆锥破碎)及三次破碎(制砂机)全过程采取湿法生产,配备喷淋装置对生产线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堆场进行围挡和定期洒水降尘等;运输起尘可采取建设洗车平台、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的措施减少排放量。经相应措施处理后本项目排放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主要污染因子均为SS。项目生产废水经拟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中含有少量污染物SS,利用雨水导流沟将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拟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雨水经雨水导流沟排入附近水体。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根据预测厂界昼间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无超标现象。因此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渣和机修废物含油抹布。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废渣均为一般固废,收集后经压滤机脱水处理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固体废物控制要求及2013年6月修改单要求。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转移填埋,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