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8-11-23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助力惠民生 > 食药监管 > 食药检查

《2017年高考、学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来源:食药工质局 发布时间:2017-12-01 16:21 浏览次数:1

岳县食药工质监〔2017〕25号

 

关于印发《2017年高考、学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机构:

现将岳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高考、学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岳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高考、学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为确保广大考生在高考、 学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地参加高考、学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7年高考和学考期间有关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17]61号)的规定,特制定2017年度高考、学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对考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我县2017年高考、学考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

为确保其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特成立高考、学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晓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灿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钱钢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蔡琪、刘胜波、陈学锋、周剑、马明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蔡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考点食堂、高考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和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30-7620302;手机:13017230001)。

三、工作内容

(一)工作重点

加强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食经营单位,尤其是学校周边上述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考生所在学校和考点学校食堂、商店及周边餐饮单位和食品店,高考、学考期间对考点学校食堂实施驻点监督,全程监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从业人员是否全部持有健康证明、培训合格证上岗。

3、是否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票制度,相关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4、是否存在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

5、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

6、是否执行生熟分开切制、分开存放的规定,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7、粗加工场所是否分别设置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池;蔬菜和肉类清洗、加工是否分开;蔬菜是否按要求浸泡等。

8、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是否符合要求。

9、周围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10、对考点学校食堂高考、学考期间供餐计划、采购渠道、菜单进行审查。主要检查考点食堂的供餐方案、计划,核对供餐人数。对拟购菜单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予以删除或更换。

四、工作安排

为确保考试期间考点学校食品安全,及时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领导小组对每个考点实施领导巡查和派驻监督员,驻点监督人员安排如下:

高考、学考期间(6月5日—13日)

1、岳阳县第一中学

驻点人员:刘胜波 黎泽林   王昊辉

2、岳阳县第二中学

驻点人员:陈学锋 毛 伟 许岳新

3、岳阳县职业技术中等专业学校

驻点人员:马明波  阮勇鑫 夏官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从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在监督检查中做好各种检查记录,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对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要责令整改,并跟踪检查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要加强请示报告和信息报送工作。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或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要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县食安委和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并通报县卫计局、教体局。同时,工作中要注重信息收集,做好信息汇总报送工作。

 

 

 

 

 

 

 

 

 

 

 

 

 

岳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