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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县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县安监局 发布时间:2017-04-14 15:35 浏览次数:1

各乡镇安监站:

为有效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确保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根据省、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实际,现就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各乡镇及有关企业要把非煤矿山安全度汛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针对本辖区非煤矿山企业的特点,对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早动员、早部署。要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防汛工作的领导,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意识,督促矿山企业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防汛领导机构,安排专人对露天矿山进行安全巡查,强化值班、巡查和报告制度,务必把防汛责任逐级落实到各个具体部门和岗位。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按要求进行扎实细致的自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真正做到机构、人员、责任、物资、措施“五落实”,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度汛。

二、突出预防为主,消除安全隐患

重点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强化采场边坡和上山公路边坡的监测监控,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存在软弱构造面滑坡体、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要加强矿区内和周边山体的巡查,防止山体垮塌、泥石流等造成人员伤亡。矿山排土(渣)场要重点抓好内外截洪沟等排洪设施的汛前检查、维护、疏浚以及下游泥石流拦挡设施的汛期巡查和及时修复等工作,严防垮塌、泥石流事故发生。各非煤矿山矿区各工业厂房、居民生活区、工棚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存在泥石流、滑坡、坍塌等隐患的地方,要果断撤出人员,建立在排土场废石堆上、排土场以及高陡边坡下的建筑物要立即撤出人员并拆除建筑物。长期停产停建的非煤矿山要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停产停建期间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有效防范事故、妥善处置险情。

三、突出重点环节,排查治理隐患

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前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尾矿库、采石场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检查。要加强汛期的跟踪检查,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逐一检查,落实“一企一策”,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四、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处置事件

汛期,各有关乡镇安监站、有关企业要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带班值班,落实带班值班值守责任。督促企业做好必要的防汛物资储备,保证防汛物质及装备的有效、可靠。对制定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练,不断完善防汛预案,一旦出现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疏散撤离,确保能够快速有效施救。同时,必须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与重大安全问题的报告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请各乡镇安监站将此通知转发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