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组织部   2022-09-16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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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组字〔2022〕10号A类  同意公开

陈奇辉代表:

您提出的《解决提高村干部待遇,为镇村干部两级解压》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我县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岳阳县拓展基层干部晋升通道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岳县办〔2019〕93号),按照文件严格执行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有关规定,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实行村(社区)干部报酬与工作绩效挂钩,采取基本报酬加绩效考核奖励报酬方式发放。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按照不低于全县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由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村(社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标准不低于其本人本年度月平均基本报酬。

2022年,全县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情况为,以2021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415元为基数,确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022年度报酬待遇总额为21415*2+(21415*2)/12=46399元,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含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其他村(社区)“两委”成员报酬待遇,按照1:0.9:0.8的比例发放,我县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平均约4万元左右。另外,我们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由县乡财政对村(社区)干部购买养老保险给予2700元/人/年的标准补贴;由乡镇负责为村(社区)干部购买200元以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交通意外保险;由乡镇统筹安排专项经费,每年组织村(社区)干部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体检,标准在500元左右。后阶段,我们将严格执行文件,切实保障和不断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

严格落实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从2020年起连续三年每个村(社区)增加1万元运转经费。每年从县本级上一年留存党费中划拨10%充实党内关怀帮扶资金,关心关爱基层党员干部。落实走访慰问制度,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内要落实一次以上基层干部家访或谈心活动。

县直部门应加强工作计划统筹,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防止“突击”要材料,材料报送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下发通知,避免多头报送和重复报送。要求基层请示报告必须简化形式、优化流程,可电话请示报告的不得要求当面请示报告,可通过电子渠道、口头请示报告的不得要求书面请示报告。严禁县直部门以任务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名义变相向基层转移任务、转嫁责任。凡中央没有要求签订“责任状”的事项,从2020年起不再签订。凡中央未规定的“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直各部门单位和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对乡镇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乡镇党委和政府报文。发扬“短实新”文风,除长期规划等文件外,一般不超过3000字。未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县直部门不得从乡镇(办事处)临时抽调工作人员,经批准的抽调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年。

后段,县委组织部将协调县委办、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确保政策落细落地,见行见效。

感谢您对村干部待遇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岳阳县委组织部

2022年7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刘四兵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勇  1590730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