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政府办   2016-09-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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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民字〔2016〕06号C类

 

对政协岳阳县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

答     复

 

侯二平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病人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及政策答复如下:

我县现有登记在册的重症精神病患者3000余人,2012-私立民生医院确定为我县专门收治精神病人的卫生医疗机构,低保、五保精神病患者住院期间,民政部门为其提供伙食费和医疗救助。同时,民政部门对家庭困难的重症精神病人提供临时救助,对符合低保条件的重症精神病患者办理低保,符合特困人员条件下的优先纳入保障范围,对未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对社会有危害的精神病患者,根据相关规定,可通过公安部门出具证明,送省精神病救助医院免费治疗。

您们在提案中就精神病人的监管与救治,必须依靠政府、依靠社会、依靠单位和家庭的共同参与。因此,我们建议由县政府牵头,组织财政、卫生、民政、残联、公安、城管等部门,成立

精神病防治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县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出台精神病救治措施,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特此答复,感谢您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彭荣欣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再兴    3052818

 

  岳阳县民政局

20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