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经营行为 方便群众出行
——步仙至岳阳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营运整治案
【基本情况】
【处理过程】 县交通运输局受理工单后,责令客运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了解,目前农村客运大多实行公车营运模式,这种模式避免无序竞争,合理配给运力,节省能源,产生了积极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北斗村客流量少,班车为节约成本不愿到那里发车,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也给当地村民出行造成不便。核实相关情况后,执法人员对进化车队提出批评,并予以警告。本着既方便群众出行,又兼顾车队实际,通过工作人员积极协调达成一致意见,进化车队早上必须在北斗村发车,其他时间如有北斗村旅客无条件送达。当事人对此表示满意。
【反思启示】 农村客运市场经营主体以经济利益至上,情况错综复杂,各种纠纷频发。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解决问题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确保群众出行方便。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