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经营行为 方便群众出行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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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经营行为    方便群众出行

——步仙至岳阳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营运整治案

 

基本情况  2014 -10-18 , 周先生向12345公众服务热线来电反映:岳阳县步仙乡的陈某办理了从岳阳至步仙乡北斗村的线路营运执照。但2012-开始该线路的终点站却只到步仙乡汽车站,未按照规定线路到北斗村收班。市民对此十分不满,现来电要求该车按照规定的线路营运,请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处理过程  县交通运输局受理工单后,责令客运中队进行调查处理。经了解,目前农村客运大多实行公车营运模式,这种模式避免无序竞争,合理配给运力,节省能源,产生了积极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弊端。由于北斗村客流量少,班车为节约成本不愿到那里发车,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也给当地村民出行造成不便。核实相关情况后,执法人员对进化车队提出批评,并予以警告。本着既方便群众出行,又兼顾车队实际,通过工作人员积极协调达成一致意见,进化车队早上必须在北斗村发车,其他时间如有北斗村旅客无条件送达。当事人对此表示满意。

反思启示  农村客运市场经营主体以经济利益至上,情况错综复杂,各种纠纷频发。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解决问题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实事求是,结合实际,确保群众出行方便。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