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闹事 刑拘严惩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7-03-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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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闹事    刑拘严惩

——陈某醉酒驾车闹事案

 

【基本情况】  2016-9-21先生向12345热线反映:我的车辆在岳阳县荣家湾镇青山路遭遇碰瓷,报警后交警将我的车钥匙扣下并要求我们私了,还要让我出几千元赔偿。市民对此十分不满。现在我正在交警大队等候交警,但该交警至今未现身,拨打122进行投诉但无效。现来电要求尽快解决该事件。

【处理过程】  县交警大队受理工单后,转到交警城关中队核实处理。经查,交警出警后在现场扣押了双方的事故车辆,已告知双方第二天上午到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处理,并未要求私了。但当事人随后邀10多人在交警大队院内无理取闹、谩骂交警。交警将其控制,经检测,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每100毫升336.4毫克,属醉酒驾车。交警大队依法依规对陈某以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反思启示】  酒后驾车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给驾驶人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危害,也会给社会带来危害,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和一系列冲动的言行。请驾驶员朋友一定遵纪守法,远离酒驾。

 

 

(县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