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群众诉求 保障患者权益
来源:原创   2018-04-03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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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群众诉求  保障患者权益

——彭先生孙儿患白血病未享受大病报销案

 

    2017年11月26日,彭先生向12345热线来电求助:我是岳阳县毛田镇鸣山村的居民,孙儿患有白血病,购买的是新农合保险,应该按照大病救助发放补贴,在湘雅医院治疗,不清楚什么原因没有按照大病报销,希望能调查详情并要求按照大病给予发放补贴。

    县人社局受理工单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当面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彭先生孙子今年第一次在湘雅医院住院后,家人就为孩子办理了出院手续,并且在通过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的重疾审批后并未在所治疗医院即时予以补偿,而是将住院资料拿回县报销,因此造成第一次就没有享受到重大疾病标准报销;由于第一次住院大病报销标准的脱节,后续多次住院治疗该医院就不能按照费用包干的管理规定给患儿按照重疾标准治疗与补偿,造成了患儿多次住院享受不到重疾报销标准。

    根据我县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儿童白血病虽属重大疾病病种,但报销条件是有限制的。一是仅限于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两个病种;二是实行医疗费用限额包干治疗、医保报销定额补偿;三是按重大疾病标准补偿的原则是第一次住院未出院前经我县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予以重疾审批后再由所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补偿,如果第一次没有按程序审批并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则前后治疗阶段的费用均不能按照重疾标准补偿。综合患儿的住院情况,其总医疗费用已经大大超出了费用限额治疗标准,如果执行重疾标准按定额补偿予以追补,患儿自负费用仍然较高;如果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结合的报销办法,并结合民政医疗救助,患儿自行承担的费用可以降到最低。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在比对上述两种报销办法并征得彭先生的同意后给出了如下处理意见:继续采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并结合大病保险报销,同时申请民政医疗救助,患儿即可获得最大限度的医疗保障,将自负费用降到最低限度。彭先生满意。

 

 

(县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