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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2015年高中阳光招生公告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01 00:00 浏览次数:1

根据2015-高中阳光招生工作会议的决定,现将我县高一阳光招生结果及相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高一阳光招生录取原则

  2015-,我县高一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普职合理分流,划块招生与双向选择相结合,所有招生计划到校的原则。县一中面向全县招生,县二中、县三中、县四中在本校所属招生范围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各高中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全部取消择校生,全部按分数录取。

  二、各高中学校县内招生结果

  县一中:县内正取965人,其中篮球特招生5人,音乐专业生8人,体育专业生5人、美术专业生10人;文化生中,按各初中学校参考学生数分配到校的指标生558人,竞争性录取379人,文化生录取分数(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分别折合为10分、10分、20分,下同)最低控制线为855.4分。

  县二中:县内正取800人,其中音乐专业生30人,体育专业生30人,文化生740名,文化生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为672.1分。

  县三中:县内正取565人,美术专业生35人,文化生530人,文化生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为619.9分。

  县四中:县内正取400人,文化生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为622.8分。

  三、县外回流生招生政策

  1、县外回流生对象:岳阳县普通高中接收县外回流生的对象为参加岳阳市2015-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能通过岳阳市初中毕业生准考证提供网络查询成绩,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1)具备岳阳县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初中毕业生。(2)父母有一方在岳阳县有固定工作或从事商业活动的初中毕业生。(3)父母在我县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能提供房产证明的初中毕业学生。

  2、招收县外回流生的学校及录取依据:县一中、县二中、县三中可面向岳阳市内岳阳县外分别接收回流生200人、80人、60人。录取依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总分成绩,报名县一中学生的五科成绩不低于501分,报名县二中学生的五科成绩不低于327分,报名县三中学生的成绩不低于276分。

  3、报名时间及方式:2015-6-308:00时至7-112:00,报名学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以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之一到高中学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①户籍原始件、②父母工作单位证明、③家庭户口本及房屋产权证明、④父母在岳阳县从事商业活动的要提供如营业执照、房屋租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