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8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 公共服务 > 教育服务 > 教育求助与资助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2-06-20 00:00 浏览次数:1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简介

 

一、生源贷款的基本政策

(一)借款主体及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含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贷款规模和用途。贷款按-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学-申请的贷款为1000-6000元之间的整数,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学制超过4-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五)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起每-12-21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

(六)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按-计收,起息为贷款发放,结息为每-的12-20。借款学生(包括学制超过4-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9-1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七)本息回收。每-12-20为固定还款,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2-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每-1-15、7-15为固定提前还款。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500元的整数倍或者一次性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

二、借款申请

(一)、2011-高校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2011-度新录取的学生提供:

1、所在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

3、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或由乡镇/街道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网上申请后导出打印,并到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委会签具资格审查意见)

(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有关操作流程

1、登陆系统

A:再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登录系统。如果忘记了上次登录名或密码,可先到原申请贷款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密码重置,然后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密码默认为8位生,如19901001。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本县(区)资助中心(或相关教育部门)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会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和验证码,打印并加盖县(区)资助中心公章后,由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老师根据受理证明,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区)资助中心老师在系统上确认后,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与回收均通过支付宝完成。

B:首次贷款学生(针对新录取学生、以前未办理过贷款的高校在校学生)

(1)点击登陆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2)点击“注册”。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空格),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如所属“市”在列表内没有,可以选择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如所属区在列表中没有,可以选择“市辖区”,以下同此操作)。例:学生要在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办理生源地贷款,则依次选择“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输入“毕业中学”。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如果找不到学校名,则不能贷款)。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录入学号、入学-份、学制、学历。(注: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通知书内容填写;2、新录取学生学号为学生编号;3、入学-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尽量填写完整,以免影响贷款审批,“联系人信息”可以填写直系亲属有关信息。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注:联系电话填写方式为区号加号码,如07308888888,以下均同此方式)。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2、在线申请(为节省录入时间,学生可以预先填写空白申请表“样表”后,按照样表内容将信息录入到系统)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选择“贷款金额”,“贷款-限”“申贷原因”依次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只能选择输入6000,贷款-限最长14-,具体计算方法:新生=学制 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高校在校生=学制—已读-限 +10(计算结果大于14的填写14)。

“贷款证明出具单位”(至少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一级)、“出具期”、“联系人”、“联系电话”。(如在录入以上信息时,不能确定出具单位名称、出具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可以暂时不填。等打印出申请表格、盖完章后在补录到系统中去)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续贷学生可以在下拉框选择原来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选择新增,重新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新贷学生直接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必须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到合同上,学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宝号码,支付宝操作办法将后期通过网站或各地资助中心通知学生)。

(4)打印表格。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后,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上交县级资助中心申请表格必须从系统导出后打印的表格,除“签字”及“资格审查情况”外,其他内容均需从网上导出后打印,不得用手工填写。

3、学生持申请表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等部门加盖公章。

4、学生持申请表和符合贷款条件要求的有效的贫困证明或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到资助中心现场确认,并签订合同。(贷款资格将由各地资助中心进行审查)

5、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办理回执。

三、学生还款有关流程

(一)学生正常还款流程:

借款学生自毕业当-9-1开始自付利息,毕业两-后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归还贷款本金。每-正常还款为1220。学生还款流程如下:

1、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在贷款到期前60向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到期通知,借款学生也应该主动与其生源地资助中心联系,确认还款金额。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固定还款10(12-10,尽量提前)前将应还本息足额存入个人代理行账户中,并告知所属生源地资助中心。

3、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在固定还款5前将资金统一划转至国家开发银行,并将还款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借款学生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二)学生办理提前还款

提前还款是指贷款学生一次性将签订的所有合同中的一个合同上的贷款本息还完,借款学生在每-的1-至10-均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每-提前还款为当-20。流程如下:

1、学生办理当-提前还款必须于上当-1至9期间到生源地资助中心办理申请,填写提前还款申请书。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在此期间受理学生当-提前还款,并为学生测算提前还款利息。当-提前还款测息的结息为当-20。

2、学生在还款当-10前必须将还款本息资金存入个人在代理行账户,并告知资助中心。

3、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在提前还款5前将资金统一划转至开发银行,并将还款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借款学生可以在网上查询相关信息。

(三)考研、专升本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学生毕业后考取研究生或者专升本,需要在毕业当-8-1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合同、学生证等)到当地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申请,申请继续攻读学位期间财政支付利息。县资助中心受理学生变更申请后,系统中录入相关变更信息,打印《就学信息变更单》,经学生及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签字确认后生效。如学生继续攻读学位但未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国家开发银行将按期计算学生个人利息,如学生未按时归还就属于违约行为。

四、贷款毕业生不按期还款违约之后的后果

如贷款毕业学生未按期归还利息或本金,将导致以下后果:

1、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履约行为已载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违约行为将导致今后不能获得金融机构的任何其他贷款、申请信用卡,并影响在有关单位就业时的诚信审核。

3、对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在不通知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助学贷款网等相关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诚信记录。

五、常见问题解答

1. 申请贷款时,需要借款学生和家长同时到场办理吗?

初次申请时,签订借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家长必须同时到现场办理。

再次申请时,原则上借款学生和家长需同时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确有困难的,在不变更共同借款人的情况下,一方可持对方委托授权书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变更共同借款人时,需要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委托授权书由分行自行制定。

2.财政贴息和自付利息如何计算?

助学贷款利息按天计算,采用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财政贴息自贷款发放之起,至借款学生毕业当-的8-31结束;借款人自付利息自借款学生毕业当-的9-1起,直至贷款全部清偿。

3.固定还款(12-21和8-31)遇节假是否顺延?

为了消除在途产生的息差,原则上不能顺延。

4.如何确定合同编号?

为保证纸质合同和基层金融业务系统中合同编号的一致性和唯一性,合同编号统一采用系统自动生成的合同编号。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执行人员在系统中录入合同信息并提交,系统自动生成并显示合同编号;

第二步:执行人员根据系统生成的合同编号填写纸质合同编号。

5.借款学生是否可以从个人帐户提取现金?

代理结算行应采取措施,保证将贷款资金优先向高校帐户划付学生应缴费用。为防止借款人将贷款资金挪为它用,划付完成前,学生不能取现;划付完成后,借款学生可将帐户内剩余资金用于生活费,商代理行后可以提取现金。

6.省学生资助中心是否可以直接办理学生申请?

省资助中心负责对县资助中心上报的申请汇总进行审核,不直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查不合格时,省学生资助中心可将申请按批次退回。

7.如果学生就读学校在系统中无法查询、录入,该学生是否可以申请贷款?

 如果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在借款申请录入过程中,学生就读学校在系统中无法查询、录入,该生不能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不得审查通过。

                                              

                                                   岳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