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养登记当事人提出申请,备齐所有证件,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告知补齐)
2、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审核材料
(不符合收养条件的,退回材料。不予受理)
3、询问调查当事人。
4、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
5、领导审批。
6、颁发(收养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