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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与城镇同步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10-20 00:00 浏览次数:1

本报讯(岳 文)昨天,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2015-起,将湖南的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由过去的150元、170元,提高到与城镇标准一致,即每人每-分别为270元、340元,尽可能缓解这一困难群体的生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