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办理依据:
《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办理对象:
在法定劳动-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度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中毕业生。
办理程序:
(一)技能培训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组织培训,培训期限可根据参加培训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能状况,参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学时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其中操作技能训练学时一般不得少于总学时的60%。培训机构应使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企业岗前技能培训可采取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和脱产半脱产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二)定点培训机构按照谁培训、谁输出、谁服务的原则,负责做好学员的就业推荐及后续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依法维护培训学员转移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机构必须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和教学档案。档案资料的存放必须完整有序,接受监督检查。培训就业档案包括学员登记表、学员培训就业名册、获取证书复印件、学员考勤考试资料等。教学档案包括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办班审批表、教师名册等。
业务办理时间及时限: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 2:30至 5:30(冬季)3.00 至 6:00(夏季)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
办理地点:
县城1路公交车终点站人社局下车
岳阳县人社局505
办公室0730760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