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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培训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6-19 00:00 浏览次数:1

业务办理依据:

《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办理对象:

在法定劳动-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度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高中毕业生。

办理程序:

(一)技能培训按照每班不超过50人的标准组织培训,培训期限可根据参加培训人员的文化程度和技能状况,参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学时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其中操作技能训练学时一般不得少于总学时的60%。培训机构应使用符合国家职业标准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企业岗前技能培训可采取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和脱产半脱产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二)定点培训机构按照谁培训、谁输出、谁服务的原则,负责做好学员的就业推荐及后续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依法维护培训学员转移就业后的合法权益。

(三)培训机构必须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和教学档案。档案资料的存放必须完整有序,接受监督检查。培训就业档案包括学员登记表、学员培训就业名册、获取证书复印件、学员考勤考试资料等。教学档案包括培训计划、课程安排、办班审批表、教师名册等。

业务办理时间及时限: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 1200

下午   230  530(冬季)3.00   600(夏季)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

办理地点:

县城1路公交车终点站人社局下车 

岳阳县人社局505

办公室07307607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