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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办事程序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5-11 00:00 浏览次数:1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办事程序

 

一、责任单位

工资福利股

二、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国发〔200622号、人事部、财政部国人部发〔200656号及国家、省、市其他关于工资的相关政策文件。

三、受理(适用)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四、申报条件

按国家、省里相关工资政策正常晋升工资的人员,因职务(岗位)变动、新进(异动)、受奖惩等需调整工资的人员等。

五、申报材料

1、工资普调:携带上-度考核花名册、个人工资审批表、花名册、汇总表等;

2、职务(岗位)变动调整工资:携带个人工资审批表,任免文件及任免呈报表,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文件及证书、聘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

3、新进(异动)人员调整工资:携带人事档案、增人计划单、录()用审批表、工资审批表等,转正定级工资调整还需携带转正定级审批表及入门培训证等;

4、受奖惩人员调整工资:携带有关部门批文和个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处分决定原件及复印件、工资审批表等。

六、办事流程

凡提交资料齐全、准确的,单个人员的审批工作在受理后立即办理,一般情况的当天办毕,特殊情况的在5个工作内办毕;工资普调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后,一般在2个工作内办毕,特殊情况在5个工作内办毕。新进人员工资审批在档案资料审核完毕后,单个人员的2个工作内办毕,大批量新进人员的10个工作内办毕。

七、监督检查

1、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对重大事项或单位和个人有疑问的问题坚持股室集体研究,并逐级上报至局领导审批。

2、对审批的事项实行不定期进行抽查,看依据是否符合政策,审批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规范,结果有无差错。

八、岗位风险

1、审查有关资料不仔细,错报、漏报工资基数,计算错误,提供虚假证书、复印件等材料,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2、适用政策文件错误,未经分管局长审批擅自办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3、业务不熟练,审查档案不仔细,计算不准确,适用政策文件错误,办理不及时,未按规定存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九、核心提示

1、大面工资调整工资福利股要拿出调整和测算方案,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和财政审批。

2、县直单位副科以下干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限和参加工作时间申请更改的,要严格按政策核实档案和履历表,由分管局长审核后报局长审批,特殊情况提交局党组讨论。

3、新进人员核定工资时,必须由用人单位盖章,工资福利股审核人事代理费收据原件和相关信息资料后方可办理。

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工资时,要认真审查资质证书、相关批文、聘书及事业单位管理股审批的岗位职数表,严格坚持评聘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