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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事程序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5-13 00:00 浏览次数:1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事程序

 

一、责任单位

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二、权力行使依据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三、受理(适用)范围

全县机关(参公单位)招聘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四、申报条件

1、有编制和岗位空缺;

2、工作需要。

五、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递交公开招聘进人申请报告;

2、用人单位递交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含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

六、办事流程

用人单位分别向县编办、县人社局递交公开招聘进人申请报告,由县编办出具同意用编意见后将编制计划审批件送县人社局,经县人社局核准同意后报送县领导审批,县领导同意后县人社局择期组织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后,直接办理招聘进人手续。

公开招聘视工作情况原则上每-集中举行12次。公开招聘程度全部结束后,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即时办结。

七、监督检查

县纪委、县监察局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事工作流程图

 

 用人单位出具公开招聘报告和公开招聘方案

 


 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核准招聘计划并报批公开

 

招聘方案

 

 


 发布公告

 

 


 组织报名  

 

 


 考试考核  

 

 

     

 

 

     

 

 政审考察   

 

 办理录聘和调配手续

九、核心提示

公开招聘条件设置不得有歧视性条款,要严格审核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