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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委规定养老机构医务室和护理站基本标准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11-19 00:00 浏览次数:1

   国家卫生计生委18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护理站基本标准, 对设置在养老机构内的医务室、护理站从人员、房屋、设备、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

  基本标准提出 养老机构医务室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老-保健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 急诊救护等服务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护理站是设置在养老机构内 为养老机构患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慢性病护理、康复指导、心理护理、根据医嘱进行处置、消毒隔离指导、健康教育等服务的医疗机构。

  考虑到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医疗护理需求 标准规定,养老机构医务室和护理站整体设计要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 保证基本的执业医师配置,适当增加注册护士和护理员的人力配备 养老机构医务室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 身体健康的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养老机构护理站至少有2名具有护士以上职称的注册护士,至少有1名康复治疗人员。

  标准要求 养老机构医务室和护理站在建立药品登记分发、健康教育等常工作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体现急救和转诊功能 以保证老-人在病情突发改变时,获得及时救治或转送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