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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城镇廉租住房及租赁补贴申办程序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30 00:00 浏览次数:1

岳阳县城镇廉租住房及租赁补贴申办程序

一、申报条件

(一) 岳阳县城镇户口,在本县工作或居住 ;

(二) 本-度连续享受6个-以上低保待遇的低保家庭或城镇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960元以下);

(三)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或无房户;

(四)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①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②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③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④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⑤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二、办理流程

凡申请廉租住房或租赁补贴的家庭,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岳阳县城镇廉租住房申请表》或《岳阳县租赁补贴申请表》,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报告、户囗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成员2寸合影照;

2、低保家庭出具县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低保证、低收入家庭出具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单位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证明;

3、有房户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无房户出具租房协议书、单位或镇政府出具的无房证明;

4、属优先照顾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需核实原件,提交复印件作审批附件至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呈报岳阳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注:申请廉租住房对象不能同时申请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