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项目申报流程图
(公租房、城市棚户区改造)
岳阳县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股
一、项目申报单位向县政府书面报告拟申报项目概况、规模、类别等。
二、县政府分管县长批示。
三、项目申报单位向县房产局住房保障股递交申请报告。
四、保障股将申报项目纳入住建部建设计划。
五、住建部核定各省计划数。
住建厅核定各市计划数。
市房产局核定各县计划数。
县房产局将建设计划数落实到各项目。
六、县房产局组织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县房产局将各部门意见汇总后向县政府汇报,由政府初步确定申报项目,并下发批复文件。
七、各申报项目单位按岳房发〔2015〕10号文件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县房产局采取“项目成熟一个,向上申报一个”的原则负责向上申报。
八、保障股核实各项目下列手续是否齐全,并指导各申报单位整理、装订成册及上报:
①国土部门项目用地批准文件;
②发改部门项目核准(备案)批准文件;
③规划部门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
④住建部门项目设计批准文件、初步设计文本;
⑤资金概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⑥县人民政府同意项目建设意见书。
九、10-底市房产局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申报项目。
十、市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市房产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下发项目批复,报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备案并下发项目备案信息表并最终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