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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02 00:00 浏览次数:1

商品房预售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开发资质证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土地使用权证、用地红线图;(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3、规划许可证、平面图;(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5、商品房预售方案(应当包括预售款监管协议,商品房预销售项目网上交易及公示申报表,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面积及套数、备案价格及变动幅度、交房时间和标准、销售方式,并明确监管银行及账号,还应出具质量责任承担主体担保函等);(原件)

6、商品房建筑面积预测报告书(含工程形象进度调查;(原件)

7、物业管理方案(首次审查)(原件);

8、房屋抵押状况调查情况(如项目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须由抵押权人出具同意预售的证明);(原件)

注:首次审查(备案)。指针对于同一项目分期进行预售的情况,企业首次办理预售许可时应提供首次审查(备案)原件,后续本项目办理预售许可时只需提供首次审查(备案)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