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8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 公共服务 > 住房服务 > 商品房 > 房地产服务机构及人员

房地产中介企业资质管理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29 00:00 浏览次数:1

房地产中介企业资质管理

 

 

 

许可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许可对象:拟申请房地产估价资质的单位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3、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5、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6、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7、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

许可时限:14个工作日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