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市(州): 岳阳市 县(市、区): 岳阳县 填表单位(公章):岳阳县卫生局 填表期:2015.01.05
事项名称 |
医师、护士、乡村医师执业许可 |
子项名称 |
乡村医师执业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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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
43062100637455-6A20100 |
子项编号 |
43062100637455-6A2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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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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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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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乡镇卫生院、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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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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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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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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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
具备乡村医师执业资格以上的医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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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乡村医师从业管理条例》 《湖南省卫生厅乡村医师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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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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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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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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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原则上一村一室1-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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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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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12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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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1、取得乡村医生资格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人员; 2、为本行政区划乡镇村民户籍人口; 3、有本人申请报告和村医疗机构拟聘任证明并符合乡镇医疗机构合理布局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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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卫生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起为受理。 (三)时限:即时 二、审核 1、岗位责任人:医政股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在1个工作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对符合条件的,交办医政股负责人签出初审意见,由初审人员交办分管负责人复审。 (3)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办主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5个工作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医政主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核查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5个工作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护士执业证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1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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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岳阳县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0730-7639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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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点 |
岳阳县政务中心一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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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到达线路 |
1路公交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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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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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0730—7631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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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李天蒙 0730-7629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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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http://www.yyx.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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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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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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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
1 个工作 |
□是 ■否 |
李天蒙 |
政务中心卫生窗口 |
办事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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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
5 个工作 |
□是 ■否 |
罗光祖 |
医政股 |
医政股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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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
5个工作 |
□是 ■否 |
穆梦华 |
卫生局 |
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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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告知 |
1 个工作 |
□是 ■否 |
李天蒙 |
政务中心卫生窗口 |
办事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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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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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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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 |
证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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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
表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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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身份证复印件; |
证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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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专业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
证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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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二寸免冠正回半身照片两张; |
证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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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村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 |
其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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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
证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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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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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图 |
附后 |
负责人(签字): 许文杰 填报人(签字): 张正安 联系电话:13974082108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