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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机构从业许可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8-17 00:00 浏览次数:1

附件2: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市(州):      岳阳 (市、区): 岳阳      填表单位(公章):  卫生局          填表期:2015-1-16

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设置许可

子项名称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

事项编号

43062100637455-6A20200

子项编号

43062100637455-6A20202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法人和公民

许可依据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是否收费

□是   ■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30

承诺期限

18

许可条件

1、符合当地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范;

2、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湖南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错误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1个工作

二、审核

(一)岗位责任人:医政股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3个工作内,由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符合齐全、规范、有效条件的材料,提出初审意见交医政处长审核,对需要现场考核的,报复审负责人同意,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考查,并将考查时间告知申请人,将考核结果报复审负责人审核。

(三)岗位职责及权限:按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标准的,提出同意意见,报主管厅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与申办材料一道交受理人员。

(四)时限:13个工作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县卫生局主管领导

(二)职责及权限: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发予以许可意见,须报请卫生部作出行政许可的,提出意见,交责任处室办理;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将其申请材料退回责任处室,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责任处室应及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

(三)时限:3个工作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政务中心卫生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及时变更登记医疗机构执业证副本;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材料整理归档。

(三)时限:1个工作。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岳阳县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0730-7639777

窗口地点

岳阳县政务中心一楼

交通到达线路

1路公交线路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0—763125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天蒙    0730-7629059

单位网址

http://www.yyx.gov.cn/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职   务

受  理

  1 个工作

□是   ■否

李天蒙

政务中心卫生窗口

办事员

复  审

   13个工作

□是   ■否

张送祖

公卫股

股长

决  定

   3个工作

□是   ■否

穆梦华

卫生局

副局长

办结告知

  1 个工作

□是   ■否

李天蒙

政务中心卫生窗口

办事员

提交材料信息

序   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份   数

1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表格

2份

2

医疗机构执业证副本原件 

证照

1份

3

医疗机构执业证副本复印件 

证照

1份

4

医疗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申请报告 

表格

1份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否

审批流程图

附图

负责人(签字): 许文杰             填报人(签字):  张正安             联系电话:13974082108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审批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