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单位
岳阳县卫生局
二、责任人
岳阳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职责。
三、权力行使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四、工作责任范围
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医疗机构的设置进行审批
2.对医疗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管
3.对医疗机构的技术准入进行审批
四、许可期限
30个工作
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流程图
设置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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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股负责对设置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依法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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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设置规范和人员资质相符的报主管局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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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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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相关要求的申请报告予以批准,并由医政股发给医疗机构登记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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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予批准的退回医政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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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设置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医疗机构登记申请书进行审查,对符合相关规定和相关材料的逐级上报主管局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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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回重新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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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股在收到局长审批的登记申请书后,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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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场评审合格的医疗机构进行发证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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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审不合格的,当场指出问题,要求重新整改,再择期现场评审 |
权力运行风险表现:
风险①:业务不熟练,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没有进行认真审查。风险②:对设置规范和人员资质的具体要求不清楚。风险③:没有对不符合相关要求予以退回的进行书面说明理由。风险④:未在收到申请书后的30个工作内对是否批准设置医疗机构作出回复。风险⑤:对医疗机构登记申请书审查不严格,轻易在申请书上签字。⑥现场评审把关不严。
防范措施:
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理登记。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3、加强工作人员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