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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28 00:00 浏览次数:1

办理事项名称

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

办理窗口单位

食品药品

窗口电话

7663023

一、申报材料

申请运输药品情况说明;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申请表;

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

 

 

 

 

10

 

二、许可费用:不收费

三、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7663303                  监督电话:7663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