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植物检疫证核发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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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
430621006374425A201 |
子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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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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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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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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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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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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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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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
法人和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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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七、八、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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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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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产地检疫占货值0.4-0.6%;调运检疫占货值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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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财综(2012)47号;湘价费(2002)3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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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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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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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10个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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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无国家和调入地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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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县政务公开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在1个工作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起为受理。 5、填写和送达受理通知书,并将申报材料移交农业局植保植检站。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植保植检站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安排专职检疫员进行检疫。专职检疫员按照《检疫操作规程》,对应施检疫的植物或植物产品及相关设施进行检疫,形成检疫报告,并告知申请植物检疫证书人到指定银行缴纳植物检疫费款项。申请人缴纳植物检疫费。 (2)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缴费情况和检疫员的检疫报告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3)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签出初审意见,交局分管负责人复审。 (4)时限:5个工作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农业局分管植物检疫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主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2个工作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农业局主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检疫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并指示植保植检站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2个工作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县政务公开中心农业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在接到植保植检站通知后开出《植物检疫证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报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1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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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岳阳县农业局0730-76428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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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点 |
岳阳县政务公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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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到达线路 |
岳阳县城关镇长丰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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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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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业务咨询电话0730-7663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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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江泽玉 0730-7642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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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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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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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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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
即时 |
□是 □否 |
陈朝晖 |
农业局窗口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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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
5个工作 |
□是 □否 |
江泽玉 |
农业局植保植检站 |
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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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
2个工作 |
□是 □否 |
方继球 |
农业局 |
总农艺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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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
2个工作 |
□是 □否 |
陈晓华 |
农业局 |
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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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告知 |
1个工作 |
□是 □否 |
陈朝晖 |
农业局窗口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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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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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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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检疫申请书》 |
其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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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调入地省级检疫机构或其授权地、县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要求书。 |
其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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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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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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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提交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