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许可对象:拟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杆)线、电缆等设施的单位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挖掘、利用公路及建筑控制区设置管线的书面申请(包括法人资格证明、立项文件等)
2、规划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书》
3、埋(架)设管(杆)线设计资料(包括挖掘路段、深度位置、施工期限等)
4、施工组织方案及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修复公路的措施或占用和损害路产补(赔)偿协议
许可时限:20个工作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