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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审批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13 00:00 浏览次数:1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许可对象:拟申请使用港口岸线的单位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使用港口岸线申请书;

二、管理机构的组成、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对单位申请是指工商营业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个人是指居民身份证和公司简介等相关材料;

三、相关管理部门环保、航道、海事、安全、消防和水利等)的批复和经批准的港口工程工可、预可报告及施工图纸;

四、申请岸线段的地形图。

许可时限:20个工作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