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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业务许可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13 00:00 浏览次数:1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7号)

许可对象:拟申请从事水路运输服务业务的单位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筹建或开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组织章程》;

四、《名称登记证书》;

五、验资证明;

六、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或专业技术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八、符合国家船舶安全管理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定的证书。

许可时限:20个工作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