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
许可对象:拟申请设立、变更、取消水路客运航班、班次、始发时间、停靠点的企业
许可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水路客运航线申请书;
二、水路运输许可证书;
三、开辟水路客运航线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应包括:客源分析与预测;投放运力规模;资金来源;经济效益分析;
四、申报停靠港站所在地县以上航运管理部门关于停靠港站安全、服务设施条件的证明(停靠点县辖区在县级航运管理部门证明;停靠点在地市辖区地市级航运管理部门证明)。
许可时限:20个工作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