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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许可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13 00:00 浏览次数:1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国务院令第187号)

许可对象:拟申请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的单位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的报告;

二、涉航建筑物上、下游各500米的河道水下地形图;

三、涉航建筑物相关设计文件(包括设置地点、布设型式、底部及顶部高程等);

四、专用航标配布图;

五、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六、专用航标设置、维护管理方案;

七、所在地航道部门对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的评估报告。

许可时限:20个工作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程序:受理—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