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延期、核定资质等级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材料目录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2份(与信用报告复印件合订于一起);(在湖南省房地产信用信息网客户端填报,经审核通过后再由企业打印单独装订)
- 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申请报告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上缴原件)(资料内一份,另单独准备复印件一份)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企业上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公司章程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 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身份证复印件;
- 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经营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职工个人帐户查询单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业务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要求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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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资质 |
二级资质 |
三级资质 |
四级资质 |
暂定资质 |
工程负责人 (建筑专业) |
中级 |
中级 |
中级 |
中级 |
中级 |
财务负责人 (会计专业) |
中级 |
中级 |
中级 |
初级 |
初级 |
统计负责人 (统计专业) |
中级 |
中级 |
初级 |
统计专业 |
统计专业 |
注: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联络员证视同统计专业中级职称,联络员可任职统计负责人。
- 其他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统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估价及物业管理等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会保险职工个人帐户查询单复印件;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联络员的联络员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查询单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技术人员人数要求下限(含业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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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资质 |
二级资质 |
三级资质 |
四级资质 |
暂定资质 |
有职称的技术人员人数 |
40人 |
20人 |
10人 |
5人 |
5人 |
中级以上 职称人数 |
20人 |
10人 |
5人 |
1人 |
1人 |
专职会计人员 |
4人 |
3人 |
2人 |
2人 |
2人 |
社会保险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单内容包括:缴费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险种、缴费起止期等内容。要求缴费单位为本公司、缴纳时段为本次申请前三个月以来。
- 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表(X204—1和X204—2表)及本年度最新年报表复印件;(提供统计部门逐页加盖印章的原件核对)
- 近年来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复印件(按项目组卷,根据企业申请的资质等级而定):
1、已竣工项目,须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和无重大质量事故证明(原则上应提供原件核对。如不能提供原件的,由政府部门核发的许可、备案材料,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地方城建档案机构的存档资料,在复印件上加盖该机构公章或查档业务专用章;企业内部的文件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2、在建项目,按项目实际进度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文件,并附项目进度说明(提供原件核对);三级及以上资质需计算施工面积与投资额的,必须提供经市州主管部门验核的项目形象进度照片。
3、暂定资质延续,如项目未开工,至少需提供项目的投资计划批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
- 已竣工项目提供岳阳房地产政务网下载中心下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按项目组卷)样本复印件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在建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按项目组卷)以及施工进度情况说明;(提供原件核对)
- 湖南省房地产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信用信息评价报告复印件(与申报表合订,提供原件核对)。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书写(填写)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得提交扫描件,必要时可提交原件;
(二)要规范材料复印件盖章,提交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应当经过市房产局政务窗口核验原件并盖验核章,否则不予认可。根据具体材料和各地实际情况,还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盖章:
1.由政府部门核发的许可、备案材料,加盖相应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由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加盖相应部门公章;由社会机构出具的材料,加盖该机构公章;企业内部的文件资料,加盖企业公章。
2.地方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对相关存档资料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该机构公章或查档业务专用章。
(三)申报材料: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报2套,四级及暂定资质只需报1套,上报后一律不再退还。如申报后省厅公告审查不合格需重新申报请重新准备纸质材料。请各县(市)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企业根据需要做好有关材料的备份、存档等工作。
(四)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材料目录(一)与(十三)项合订单独放置,不和其他资料合订。
2.综合卷:
(1)材料目录(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和(十)项并成综合卷,内容多的可分册装订,并在封面上注明。
(2)卷中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保凭证等人员资料应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企业在册有职称专业人员名单顺序,一人一套按序排列装订。
3.业绩卷(项目资料按单个项目组装):
(1)已竣工项目:材料目录(十一)项中的“1”“已竣工项目”资料、(十二)项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样本复印件及相关执行情况报告;
(2)在建项目:材料目录(十一)项中的“2”“在建项目”资料、(十二)项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以及施工进度情况说明。
业绩卷中已竣工项目业绩和在建项目业绩合并装订,并在中间用彩色纸分隔注明。
4.综合卷、业绩卷均采用A4纸装订成册,软封面封底,每卷应有标明页码的目录,逐页编写页码。
(五)核定资质审核条件
1、经营时限:
各级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时间要求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5年以上 |
3年以上 |
2年以上 |
1年以上 |
2、业绩:
竣工房屋 建筑面积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30万平方米以上(近三-) |
15万平方米以上(近三-) |
5万平方米以上 (累计) |
项目已持证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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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度 房屋施工面积 |
15万平方米以上 |
10万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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