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度全省部分工程监理企业
在监项目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工程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省工程监理类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的动态监管力度,积极引导工程监理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有效督促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从业人员切实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努力推动全省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站拟开展2017-度全省部分工程监理企业在监项目的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核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16-度取得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的监理企业(附件1)
二、核查内容:
(一)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二)在监项目监理履职情况(附件3):
1、注册监理工程师是否与注册单位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2、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是否满足《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
3、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履行工程质量监理管控情况;
4、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履行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职责情况;
5、项目监理机构对在监项目监理内业资料的立卷、归档情况;
6、在监项目是否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中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核查程序:
(一)填报项目清单。由被核查的监理企业如实填报《在监项目台账》(附件2)中的相关项目信息。
(二)组织实地核查。我站将分批次组织2~3名现场核查专家对被核查企业的在监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每个被核查企业至少抽查2个在监项目,具体核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核查情况通报。每批次的核查工作完成后,我站将及时公布核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四、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工程监理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本企业所有在监项目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并于2017-2-28前报送《在监项目台账》至我站工程监理管理科。
联 系 人:罗茗-、段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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