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1-06 00:00 浏览次数:1次
单位名称(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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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文物管理处法规科
地址:岳阳市龙舟路13号 电话:2989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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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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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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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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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初审→复审→审核把关→决定→送达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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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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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对该事项的初审意见。
2、申请人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①建设单位要求在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申请书;
②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及历史风貌的保护措施
③文物专家组的评审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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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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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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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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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6号第二章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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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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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期限20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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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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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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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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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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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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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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