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受理电话:0731-88950146)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大厅(http://wsbs.hunan.gov.cn/virtualhall/index.jsp)已申报;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起即为受理;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4、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期。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事项申请条件和申请企业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事项申请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
3、对申请材料,提出初审意见,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主任审核。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主任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核标准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
2、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见及理由,以书面形式予以一次性说明。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审定结果,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对准予办理变更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对不予办理变更的,制定并送达不予变更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三)时限: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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