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4-08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他 > 公共服务 > 经营纳税 > 经营 > 知识产权

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9-19 00:00 浏览次数:1

各县(市、区)科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激励创新,促进专利保护和运用,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岳政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启动岳阳市2016-度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次资助对象为岳阳市辖区内2016-1-1至2016-11-30之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二、资助标准

按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岳政办发〔2016〕1号)第四条第(一)项执行,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9-1至2017-10-20,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方式

由专利权人提交申请,各县市区汇总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审核下发资助资金,市区内的专利权人,也可以直接向市科技局提交申请资料。

五、有关要求

1、提交资料

(1)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

(2)职务发明专利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银行开户信息(开户行全称、帐号、开户名)。如单位名称等信息发生变更,请提交变更后的单位名称和银行开户信息及相应的变更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工商变更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证书、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非职务发明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查验。

(4)发明专利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只受理一个权利人申报,其他共有权利人需进行委托申报,并提供其他共有利权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主体证明资格(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

(5)同一申请人申请多个发明专利资助的,同时提交发明专利资助清单(见附件2),该清单需加盖公章(个人签字)。

2、发明专利资助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资料或相同项目重复申请者,一经发现,全额追回资助经费并追究相应责任,三-内不再受理其资助申请。

3、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和申报指导、汇总上报工作,上报市科技局时,请一并提交本辖区资助专利汇总表电子件(附件3)。

联 系 人:何建国  政策咨询电话:0730-8843359

电子邮箱:yysipo@126.com

 

附件:1、岳阳市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doc

           2、发明专利资助清单.doc

           3、2016-岳阳市发明专利资助汇总表.doc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7-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