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级“守重”企业公示条件
1、企业依法设立满两-;
2、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市州工商局推荐,省工商局公示的方式进行;
4、符合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等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等六项基本条件。
具体安排:
各级工商部门指导企业在线填报申报表,将通过初审的企业相关信息、纸质材料报送省工商局;省工商局对各市州工商局推荐的企业进行资格函询;省工商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在相关媒体(湖南报和湖南红盾信息网)予以公示,统一配发公示证明。
附:湖南省省级“守重”企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