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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7-02-23 00:00 浏览次数:1

【业务描述】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县级业务。
  行政许可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10号),项目编号24004。
  【报送资料】
  《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基本流程】

【基本规范】
  (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接收;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接收原因。
  (2)办税服务厅1个工作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
  (3)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办理结果。
  (4)本事项在受理申请之起20个工作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