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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申报政策解读及业务办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07-31 00:00 浏览次数:1

4.1.2—08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业务描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经营机构的,应自行申报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2014-版》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各2份。(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2)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应报送金税盘或税控盘,使用税控收款机的纳税人应报送税控收款机用户卡(已通过远程抄报税的不需提供)。

(3)机动车经销企业报送《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其电子信息。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